攸關全國69萬大小公司組織運作的公司法修正案,於今日經立法院臨時會審查通過,經濟雷射水平儀部次長王美花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,劃時代的新公司法制即將展開,整體而言,除了建立更健全的公司體制外,也為創新創業帶來更大的利多。
經濟部指出,這次所提出的修正方向,包括:彈性化、國際化、電子化及公司治理強化等,普遍獲得立法院的支持。這次修正目的是為了打造優質經商環境及建構友善創新創業環境。值得特別一提的是,這次罕見地修正第1條的立法目的,新增第2項明定公司除以營利為目的外,並得採行增進公益的措施。這一條雖不是強制性規定,但將企業社會責任正式納入法律條文裡,明示我國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。